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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

居留许可

希望较长时间在波兰居留的外国人,应该根据居住地址或即将居住的地点向相应的省政府提出固定居留期的申请。如果外国人在波兰境外,应通过当地的波兰领事馆向相应的省政府递交申请。省政府发放的许可会记录在临时居留卡上。最长许可时间为2年,之后可重新申请连续的下一个2年。

只有居留在波兰境内、居留许可及外国人临时居留卡才能予以发放。条款明确界定了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获得临时居留卡。

具体情况如下:

  • 如果规定不要求工作许可,则需要有取得工作许可或就业的承诺,或者雇主雇佣意图的书面声明;
  • 波兰法律允许的商业活动。外国人必须提交在波兰境内的商业活动证明,其主体及规模,特别是国家法院登记(KRS- Krajowy Rejestr Sądowy)记录,公司的公证合同,税务局的无欠税证明;
  • 在波兰的高等院校学习的外国人须提供维持学业的资金证明。须提供正式的入学证明原件,如在学习期间则需提供将继续学习的证明;
  • 与波兰公民有婚姻关系,或者获准居留的外国人(临时居留卡)。

外国人在递交定期居留申请给相关当局时,需要准备:申请表格、有关情况说明、在波兰生活的正当理由、4张照片、领事印花税的支付确认、正式的收入证明、自己的支付证明(例如,银行账户对账单)。另外,政府(或收材料的领事部门)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 出生证明复印件、结婚证书、本国无欠税证明及本国无犯罪证明。

波兰定居许可

外国人如果在波兰境内居不间断留至少5年,则可向当地省政府申请定居许可(按照通常说法,就是给予永久居留权)。 另一个类似的方案可能是要求外国人至少在波兰居住3年,除非是到波跟家人团聚。  

申请定居许可的外国人还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没有例外):

  • 证明与波兰保持持久的经济联系或者家庭关系;
  • 在波兰有稳定可靠的住处和生活维持费。这意味着,必须向相关当局证明其本身收入和资产足以支付、维持和治疗自己及家人,并且将不会获得社会援助基金的资助。必须提供波兰的住处地址及其法定所有权(例如,产权公证书,共有房产证明,租赁合同)。

定居许可是没有期限的。如果外国人持有有效的定居许可,在波出生的外国儿童也可获得这样的许可。

申请定居居留卡的外国人需要递交申请表格、4张照片、波兰居住证明、5年内无间断的波兰居留证明、学历及专业证书、简历。还须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资产所有权、生活维持能力及住房。

家庭团聚

如果外国人在波兰居住并拥有定居居留卡,或者拥有至少3年的临时居留卡,可要求有关当局把临时居留卡签发给其妻子/丈夫(婚姻必须被波兰法律承认)、年龄小的孩子或者收养的孩子,这样获得许可的可能性很大。申请者必须证明自己有住房,以及在不享受社会援助的情况下能维持家庭的开支。 家庭团聚居留许可从签发日起有12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家庭成员是申请临时居留卡进入波兰,入境后应续延申请期间的签证。如果申请者拥有永久居留卡,家庭成员可获得为期2年的居留卡。

对指定期限居留许可的申请,应包含如下文件:结婚证书复印件、子女出生公证复印件、 收养子女的最终法庭裁定或者监护权确立文件、收入来源证明(例如工作合同)、或者其他资产证明(例如银行账户对账单),以及适当的住房证明(例如租房合同)。

正规就业

希望在波兰就业或者进行其他有酬工作的外国人,应该首先找到波兰雇主,由雇主递交申请劳动许可的表格到其公司所在的省政府。当波兰人无人愿意出任该工作时,外国人可以获得工作许可。

注意!波兰加入欧盟之后,规定如下情况可免除工作许可:

  • 欧盟成员国公民;
  • 在波兰开展商业业务或者从事有酬工作的欧盟成员国公民的家庭成员。

一般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外国人在波工作。在多数情况下,雇佣外国人的程序包括3个阶段。申请工作签证或者居留许可,需要雇主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官员签发文件,承诺给予工作许可。

雇主需要递交此类申请表格到省政府。如外国人有工作许可或者居留许可,则雇主可免除向省级主管申请承诺文件。在给予雇主的工作许可承诺中,省政府会指明在何种情况下外国人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在此前提下,外国人才可获得合适的签证及合法的工作权利。

根据现有的波兰法律,也可以不考虑地方劳务市场,直接给予工作许可承诺及工作许可。如下情况可以适用:

  • 作为在波兰设有办事处或代理的外国企业的在波代表;
  • 驻波外交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依据国际协约在波工作的雇员;
  • 外交办事处的本国私用雇员或者国际组织的雇员;
  • 毕业于波兰医学院校的医生和牙医,进行例行实习。

某些大型的外国人团体也可以在没有任何官方批准的情况下在波兰工作。 这些团体包括:

  • 特派的新闻记者,广播、电视、摄影及电影制作,以及外国媒体的驻波办事处;
  • 艺术家 – 演员、指挥家、演奏家、歌唱家、舞蹈家和哑剧演员,并且如果此类人员一年内在波工作不超过30日;
  • 暑假期间工作不超过3个月的波兰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大学生;
  • 进行有特定科学或艺术价值的临时讲座、论文、或者演讲;
  • 常驻国外,在波时间每年不超过30日的法律实体的董事会成员;
  • 神职人员;
  • 外籍借调到波兰进行每年不超过3个月的培训、展会布置、维护或采购机械设备;
  • 在波兰的北约士兵和文职人员.

在波工作的外国人须遵守波兰的劳动法。同时也与波兰公民一样受到民法的制约,比如订单协议、劳动合同以及版权转让的劳动合同。但是也享有雇员权利,比如度假的权利、8小时工作制。在订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雇佣时间,享有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权利。

驱逐出境

如果外国人在波兰从事非法工作、非法居留不上报、在签证申请程序中作假、或者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已支付居留波兰的基本费用,官方决定将会强制其离开波兰领土。这样的决定是立即执行的。 如果外国人不能自觉在当局规定时间内离开,将立即被自费(或者邀请人付费)驱逐出境。驱逐或遣送离境的决定,会抵消之前的签证和临时居留许可。收到此决定或者被遣送的外国人,将来很难再获得波兰的签证或者居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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